577萬豪宅觀景變觀墳 周杰倫媽媽狀告開發商

  周杰倫與母親葉惠美 (資料圖)

  周董買的豪宅前原有墳墓,現已遷移

  周媽媽幫兒子“理錯財”

  一宗“罪”:周媽媽登上21樓新房觀景,瞬間傻眼,因為窗外居然是一片墳場

  二宗“罪”:周媽媽下單買房之后,宣傳銷售人員在推銷的時候,打著“當周杰倫鄰居”的名號宣傳

  周杰倫的媽媽葉惠美3年前為了投資,替周杰倫購買了一套96坪(約316.8平米)、要價2756萬臺幣(約577萬元人民幣)的景觀豪宅預售房,豈料今年3月周媽媽登上21樓新房觀景,竟發現豪宅面靠亂墳崗,觀景變成“觀墳”。她認為開發商有意隱瞞,要求解約退款,不過雙方未達成和解,目前已對簿公堂。

  昨天華西都市報記者致電周杰倫所屬的杰威爾音樂,對方除了力挺周媽媽,更稱開發商疑似曾用周杰倫做宣傳。

  傻眼:窗外是墳場投資買賠錢貨

  三年前,周媽媽看中位于臺灣新北市淡水區的“臺北灣”房子,該房產主打海景造鎮社區,而且廣告強調由大屯山系、淡水河景與球場譜成如茵極美之境。雖然只看到效果圖,但因愛房心切,周媽媽簽約砸巨款買下房子。

  今年3月開始交房時,周媽媽登上21樓新房觀景后瞬間傻眼,因為窗外居然是一片墳場。

  隨后周媽媽找上開發商,要求退房并退還已經支付的826萬臺幣(約170萬人民幣)房款,另外再追加懲罰性賠償金。開發商則表示,如果要解約,周媽媽必須賠付總房款的15%。這讓周媽媽覺得啞巴吃黃連:“我又不是違約,是你騙我。”雙方協調不成,最終鬧到法院。

  此案已于10月7日開庭,周杰倫與母親都未出庭,委托律師處理。周媽媽的代理律師強調:“周家打官司是要討公道,并給開發商必要的教訓。”

  代理律師認為,當初在工地簽約時,開發商故意用綠地擋住墳場,而且未告知,已經構成欺詐行為。開發商則認為,他們也是在銷售到一半才發現旁邊有墓地,已立刻向當地有關部門提出申請遷移,不存在所謂“未告知”的疏失,而且整個小區沒有一個住戶因此提出解約,周媽媽的行為也讓他們覺得很郁悶。

  憋屈:原本用來養老早知一定不買

  昨天華西都市報記者致電杰威爾音樂,工作人員表示,“當初周媽媽在買的時候就是看中周圍的景觀,而且也聽說到時養老在這裡住,現在有瑕疵鐵定會影響品質。”

  據杰威爾方面透露,當初看到墳場之后,確實把周媽媽嚇到了:“當時她一看到就嚇到了,覺得跟之前宣傳不一樣。而且據我們所知,當初那片山頭是一個亂墳崗,后來才變成有姓氏的墳場,有人前去祭拜。”

  在采訪過程中,杰威爾方面也強調,他們并不是宣揚有墳場就不能住人,但是起碼應該提前告知,讓住戶來選擇要不要購買,而且價格也有落差:“在臺北來說,這個價位的房子其實不太算豪宅,但是我們所了解的是,如果房子周圍有墳場、兇宅,房價絕對要掉30%左右,但周媽媽是按正常價格來買的,這就很憋屈。如果周媽媽當初知道這回事,不管價格多低,她鐵定都不會買。”

  氣憤:周董變招牌曾被免費宣傳

  據了解,目前周杰倫正在籌備11月將推出的新專輯,與開發商的官司全權交由周媽媽和律師處理。杰威爾公司也不排除對開發商采取法律行動。

  “雖然周杰倫沒去過,但因為是以周杰倫的名義買的,所以開發商也知道。據我們了解,他們的銷售人員在推銷的時候,打著"當周杰倫鄰居"的名號宣傳。更過分的是,在報紙的廣告中,他們也疑似用周杰倫的名義宣傳,這就是侵犯到我們的權益。這個房地產項目是有瑕疵的,如果真的有人因為周杰倫去買房,這個責任誰來承擔?”

  “比如周杰倫僅僅去吃了一家餐館的飯,然后老板說這是周杰倫推薦的,但是餐館的食物有問題,其他客人因為周杰倫去吃了,出了問題,誰來負責?”

  據了解,周媽媽退房態度堅決,她正在搜集證據,將在11月初再次開庭時出面講明買房過程。

  華西都市報記者任翔

  房不勝防

  明星VS房產商

  2011年7月演員李念通過微博維權,稱自己的房子質量問題嚴重,家裡空氣迴圈系統嚴重漏水,隨著任志強介入“調查”李念“嘉裡 星源匯公寓物業問題”,一場李念與物業的糾紛演變成了李念與任志強的口水戰。

  2010年7月因逾期212天拿到房產證,央視主持人趙普以業主身份起訴開發商。開發商稱政策調整造成辦理延期。法院一審宣判趙普敗訴。

  2010年8月買房3年沒拿到房產證,劉燁起訴開發商,要求辦理房產證并付違約金20.6萬。

  2009年11月因小區實際綠化率距宣傳比例相差甚遠,央視主持人王小騫將北京一開發公司告上法庭,索賠綠地缺建造成的損失3500元。

  華西都市報記者任翔

  (四川線上-華西都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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